1952年中國高等院校的院系調整 ──“以蘇聯為師”的後果 陳輝 南京師範大學公共管理學院講師 1952年6月至9月[1],中國政府大規模調整了高等學校的院系設置,把民國時代的現代高等院校系統改造成了服務於集權體制的“蘇聯模式”高等教育體系。這些措施雖然能緩解當時的技術人才短缺,但也對20世紀後半期中國的高等教育和社會進步產生了不利影響,使中國的現代高等教育發展過程走了很長的彎路。目前,中國雖然正試圖通過增設院系與合併院校來重新改造這種“蘇聯式”高等教育系統,但並未反思50年前高校院系調整政策的深刻教訓。本文試圖分析1952年院系調整的緣起、過程與後果,以為當前高等教育改革之鏡鑒。 一、中國共產黨建政初期對高等院校的接管 早在中共建政之前的“解放戰爭”時期,隨着新解放區的不斷開闢,1948年7月3日中共中央發出了“關於爭取和改造知識分子及新區學校教育的指示”。該文件提出:“對於原有學校要維持其存在,逐步地加以必要的與可能的改良”,“所謂要維持其存在,就是每到一處,要保護學校及各種文化設備,不要損壞”,“所謂逐步地加以必要的與可能的改良,就是在開始時只做可以做到的事,例如取消反動的政治課程、公民讀本及國民黨的訓導制度。其餘則一概仍舊。教員中只去掉極少數分子,其餘一概爭取繼續工作”。[2] 解放軍占領大中城市後,立即由軍事管制委員會(簡稱“軍管會”)接管當地的高等院校。1948年12月15日,解放軍進入北平市海淀地區,次年1月10日中共北平市“軍管會”派出“軍代表”正式接管了清華大學。“軍代表”先召開學校負責人及教員、學生、工警代表會,宣布接管方針和政策,徵詢他們的意見,接着召開師生員工全體大會,宣布正式接管。接管後,學校的業務和員工的生活即由“軍代表”管理,“軍管會”提供師生員工的生活維持費和維持校務的必要經費;同時也變更了部份課程設置,廢除了“國民黨黨義”、“六法全書”等課程,增添了馬列主義課程。1949年6月1日,華北人民政府公布了“華北高等教育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了“華北高等教育委員會”的職權,從此北平市所有被接管的高等學校都移交給“華北高等教育委員會”管理。[3]上海解放前夕,中共的接管人員集中於江蘇省丹陽地區,為準備接管高等學校,專門成立了“高等教育處”,專司調查高校情況並制定方案。接管人員進城後先號召復校上課,同時召開各種座談會,宣傳中共的方針政策。他們於1949年6月15日接管交通大學,6月24日接管復旦大學,6月25日接管同濟大學,至6月底完成了交接工作。從7月到12月接管人員在各高校組織了校務委員會,絕大多數學校添設了政治課,還把發給學生的“臨時救濟金”改名為“人民助學金”。1950年3月11日華東軍政委員會教育部正式成立,從此上海高校均移歸該部管理。[4]全國各地高校的接管程序與滬京兩地基本相同。 二、按照“蘇聯模式”實施院系調整 1949年10月以後,中央政府頒布的《共同綱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文化教育為新民主主義的,即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文化教育”。[5]按中央政府的解釋,當時的大學課程在相當程度上還不算是“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也不能適應國家建設對專業人才的迫切需要,政府“應有計劃有步驟地改革舊的教育制度、教育內容和教學法”[6]。 同年12月,中央政府召開了“第一次全國教育工作會議”,根據毛澤東的建議,確定了“以老解放區新教育經驗為基礎,吸收舊教育有用經驗”的高校改造方針,並且認為,由於老解放區高等幹部教育是農村環境與戰爭環境的產物,因此“特別要藉助蘇聯教育建設的先進經驗”[7],“應該特別着重於政治教育和技術教育”[8]。當時,中國政府缺少辦學經驗,非常倚重蘇聯專家的幫助,在1950年代中國的高等院校共聘請了861名蘇聯教育專家,直接參與中國高等教育的改造和建設,而中國派往蘇聯的留學生和進修教師亦高達9,106人。 在蘇聯專家的幫助下,政府在1950年樹立了兩個按照蘇聯經驗實行“教學改革”的“樣板”:其一是文科的中國人民大學,另一個是理工科的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仿效蘇聯工業大學的模式管理。政府為中國人民大學確定的辦學方針是,“教學與實際聯繫,蘇聯經驗與與中國情況結合”,並且在該校投入重金,為全國高校培養馬列主義政治理論課的師資,同時大批培訓“調干生”,1950年中國人民大學一所學校的經費就占教育部全部預算的20%[9]。 1950年6月1日,教育部部長馬敘倫在第一次全國高等教育會議上首次明確提出:“我們要在統一的方針下,按照必要和可能,初步調整全國公私立高等學校或其某些院系,以便更好地配合國家建設的需要”[10]。同年6月,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三中全會上提出:“有步驟地謹慎地進行舊有學校教育事業和舊有社會文化事業的改革工作”,“在這個問題上,拖延時間不願改革的思想是不對的”。[11]此後,中央政府教育部針對各地、各校有關合併、調整院校的請示報告,逐步提出了院系調整的一些具體原則,如“各系科之分設,主要應視其設備及師資等項條件是否足夠而定”,“今後開設新學系,必須日趨專門化”,“學校中原有系組向專門化方面發展,是符合建設需要的”。[12] 中共建國之初就已在小範圍內零星組織高等院校的院系調整。1949年底,北京大學和南開大學的教育系併入北京師範大學教育系;北京大學、清華大學、華北大學三校的農學院合併成立了北京農業大學。1950年下半年,南京大學法學院的邊政系被取消,該校社會學系併入政治系;安徽大學的土木工程系和藝術系併入南京大學;復旦大學的生物系海洋組併入山東大學;南京大學醫學院改屬華東軍政委員會衛生部領導,後改稱“第五軍醫大學”。 在“以蘇聯為師”和“向蘇聯一邊倒”政策的影響下,1951年中國政府提出,要系統地移植蘇聯的教育模式,按照蘇聯的高等教育集權管理、高等教育國有體制和高度分工的專門教育體系來建構中國的高教制度。從此,中國政府開始對高等學校實行集中統一的計劃管理,將各校的招生人數、專業設置、人事任命、學籍管理以及課程設置等全部納入政府的計劃管理範圍。各高等院校試行政治輔導員制度,由專人擔任各級政治輔導員,主持大學生的政治學習及思想改造工作。與此同時,政府還逐步取消教會大學,並改造和限制私立大學。華東教育部以上海的私立大夏大學、私立光華大學為基礎,籌建了公立的華東師範大學。1951年底全國20所教會大學全部改組完畢,其中11所被收歸國有、改為公立大學(即輔仁大學、燕京大學、津沽大學、協和醫學院、銘賢學院、金陵大學、金陵女子文理學院、福建協和大學、華南女子文理學院、華中大學、文華圖書館學專科學校、華西協和大學),其它9所則維持私立,由中國人自辦,政府予以補助(即東吳大學、齊魯大學、聖約翰大學、之江大學、滬江大學、震旦大學、震旦女子文理學院、嶺南大學、求精商學院)。 1951年11月,中央政府教育部召開了全國工學院院長會議,擬訂了全國工學院院系調整方案,而後教育部和中央政府重工業部、燃料工業部及其它有關部門多次磋商,最後擬訂了“關於全國工學院調整方案”[13],由政務院批准。該調整方案以華北、華東、中南地區的工學院為重點。在北京市,清華大學改為多科性工業高等學校,北京大學工學院、燕京大學工科各系併入清華大學;保留北京大學為綜合性大學,撤銷燕京大學,清華大學文、理、法三個學院及燕京大學的文、理、法各系併入北京大學。在天津市,南開大學工學院、津沽大學工學院、河北工學院合併到天津大學。此外,浙江大學改為多科性工業高等院校,之江大學的土木、機械兩系併入浙大,浙江大學文學院併入之江大學;以南京大學工學院、金陵大學電機工程系、化學工程系及杭州的之江大學建築系合併組成獨立的南京工學院;又將南京大學、浙江大學兩個航空工程系併入上海交通大學,成立航空工程學院;武漢大學水利系、南昌大學水利系和廣西大學土木系水利組則合併成立武漢大學水科學院;武漢大學礦冶工程系、湖南大學礦冶系、廣西大學礦冶系、南昌大學採礦系則合併為設在長沙的新建學校中南礦冶學院,在該校專設採煤系和鋼鐵冶煉系;中山大學工學院、華南聯合大學工學院、嶺南大學工程方面的系科及廣東工業專科學校也合併為新成立的華南工學院;西南工業專科學校航空工程專科則併入北京工業學院(即原華北大學工學院)。 隨着中國工業化建設的推進,亟需“大量的合格的各種專門人才,尤其是工業建設的專門人才”[14]。上述“工學院調整方案”旨在集中相同學科的師資於一地,但工科院校的數量所增有限,至1952年初,全國206所高校中工科院校僅為36所,約占17%,工科學生在大學在校生中的比重也大致是這個水平[15],而且工科院校的水平不高,規模小,不能培養配套齊全的工程技術專業人才。 1952年教育部按照中共中央“以培養工業建設人才和師資為重點,發展專門學校,整頓和加強綜合性大學”[16]的方針,提出了“及時培養供應各種建設事業(首先是工業)所必需的高、中級幹部和技術人才”的任務,為此決定增加高等學校95所,其中高等工學院50所,師範學院25所[17]。教育部擬定發布了“關於全國高等學校1952年的調整設置方案”,仿照蘇聯高校模式,以華北、華東和東北三區為重點實施全國高校院系調整。這次調整的特點是:除保留少數文理科綜合性大學外,按行業歸口建立單科性高校;大力發展獨立建制的工科院校,相繼新設鋼鐵、地質、航空、礦業、水利等專門學院和專業。 1952年6月,京津地區開始了又一輪高校院系調整,華東、西南、東北等地隨即跟進。至1952年底,全國已有四分之三的院校實施了院系調整,形成了20世紀後半葉中國高等教育系統的基本格局。當時,教育部規定,以綜合性大學培養科學研究人才及師資,全國各大行政區最少有1所,但最多不超過4所;“少辦或不辦多科性的工學院,多辦專業性的工學院”;每個大行政區必須開辦1至3所師範學院,以培養高中師資,各省可辦師範專科學校,培養初中師資,師範學院設系應嚴格按照中學教育所需。[18] 根據這次的調整方案,僅保留北京大學、南開大學、復旦大學、南京大學、山東大學、東北人民大學、中山大學、武漢大學等校為文理綜合性大學;清華大學、南京工學院、重慶大學、交通大學、同濟大學、浙江大學等校則被定位為多科性高等工業院校。同時新設立以下院校:由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天津大學、唐山鐵道學院的地質系科組合成立北京地質學院;由北京工業學院、唐山鐵道學院、山西大學工學院、西北工學院等校冶金系科及北京工業學院採礦、鋼鐵機械、天津大學採礦系金屬組合併成立北京鋼鐵學院;由北京工業學院航空系、清華大學航空學院、四川大學航空系合併成立北京航空學院;由北京農業大學、河北農學院、平原農學院森林系合併成立北京林學院;由北京農業大學機械系、北京機耕學校及農業專科學校合併成立北京農業機械化學院;由原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燕京大學、輔仁大學的經濟系財經部份與中央財政學院各系科合併成立中央財經學院;由原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燕京大學的政治、法律系與輔仁大學社會系合併成立北京政法學院;由原津沽大學師範學院、天津市教師學院合併成立天津師範學院;由原復旦大學、南京大學、安徽大學、震旦大學、上海學院、東吳法學院的法律系與復旦大學、南京大學、滬江大學、聖約翰大學的政治系合併成立華東政法學院;由原聖約翰大學醫學院、震旦大學醫學院等校合併成立上海第二醫學院;由原齊魯大學藥學系、東吳大學藥學專修科合併成立華東藥學院;由原交通大學、大同大學、震旦大學、東吳大學、江南大學的化工系合併成立華東化工學院;由原交通大學、同濟大學、南京大學、浙江大學的水利系及華東水利專科學校合併成立華東水利學院;由原南京大學、交通大學、浙江大學的航空系合併成立華東航空工業學院;由原華東師範大學、南京大學、金陵大學三校體育系科合併成立華東體育學院;由齊魯大學經濟系與山東會計專科學校合併成立山東財經學院;由江南大學農藝系與南通學院農科等校合併成立蘇北農學院;由武漢大學、湖南大學、廣西大學的礦冶系合併成立中南礦冶學院;由原重慶大學、貴州大學、川北大學的土木系合併成立重慶土木建築工程學院;由原重慶大學、四川大學、川北大學的化工系等系科合併組成四川化工工業學院;由東北人民大學財政信貸、會計統計兩系與東北財政專門學校、東北銀行專門學校、東北計劃統計學院合併成立東北財經學院;由原東北地質專科學校、東北工學院地質系與山東大學地礦系合併成立東北地質學院;由東北農學院森林系與黑龍江省農業專科學校森林科合併成立東北林學院;由原復旦大學農學院移設瀋陽農學院,並將東北水利專修科併入;由河北農學院、平原農學院兩校畜牧獸醫系合併成立內蒙古畜牧獸醫學院。 經過1952年的院系調整,工科、農林、師範、醫藥院校的數量從此前的108所大幅度增加到149所,而綜合性院校則明顯減少,由調整前的51所減為21所[19];與1949年以前工科、農林、師範、醫藥院校的在校生歷史最高年份人數相比,1952年這4個科類的學生人數從7.04萬人上升到13.84萬人,幾乎翻了一番,但政法類在校生卻從37,682人下降到3,830人[20]。 此次院系調整除了合併重組高校系科,還根據計劃經濟和工業建設的需要設置新專業,“新的專業的面則常比西方大學生主修的專業窄”[21];同時把民國時期大學內部的“校─→院─→系─→組”結構改變為蘇聯模式的“校─→系─→教研室(組)”。此外,私立大學和原教會大學全部改為公立,撤銷了輔仁大學、金陵大學、齊魯大學、聖約翰大學、之江大學、滬江大學、震旦大學、嶺南大學、華南聯合大學等校的校名,其系科併入當地其它院校(如輔仁大學併入北京師範大學,金陵大學文理學院各系併入南京大學相關系科)。 三、院系調整及“蘇聯模式”的長期後果 1952年的院系調整固然解決了中國高等教育中工科過於薄弱的痼疾,但其缺失不容輕忽。當時,中國政府對世界高等教育的發展規律及實況缺乏了解,將蘇聯的教育經驗作泛政治化理解,甚至與“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混同起來,進而全面否定歐美國家以及民國時期高等教育的理念與有益的學術傳統,摒棄了本科的通識教育(Generaleducation),辦學主體也從過去的多元化改變成一元化。這種“蘇聯模式”的教育體制有以下明顯缺失: 第一,用技能訓練替代現代教育模式。1952年的院系調整確立了高度一統化的教育模式,抹煞了學校之間以及學生個體之間的差異;而分科過細的專門教育體系又使高校的專業變得相當狹窄,學生的知識結構單一,影響了學科之間的滲透、交融與發展,也阻斷了培養大師級人才的可能性。現代教育與技能訓練的最大不同就在於,現代教育不僅傳授知識,更孕育着一種源源不斷的人文資源。學生如果單有狹隘的專業知識和興趣,也許可以被訓練成“工匠”,但絕對出不了大師。人文主義薰陶與科學技術教育,和而不同;兩者對於培養學生健全的人格品質與邏輯和抽象思維皆功不可沒。1949年以後中國雖然培養出不少技術專家,但幾乎未產生在世界科技與社會科學領域內堪稱頂尖級的人才。這與1952年院系調整造成“高等教育長期文理、理工分家,人文教育與科學教育相割裂,給培養的學生帶來了思維方式的缺陷和知識面的偏頗”[22]是高度關聯的。即便是在那21所號稱綜合性大學的北京大學、南京大學等學校里,其實也僅僅剩下了文、理科,其它系科已被撤銷。解放初期的南京大學有文、理、工、農、醫、師範等7類42個系科,院系調整後僅保留了文、理方面的13個系[23],這有限的系科又各自按照文、理科傳統的學科分類組成系科和專業,不僅文理科之間沒有真正意義上的綜合,就連文科各系科之間以及理科各專業之間也缺乏相互的滲透和交融。因此,院系調整後形成的所謂“綜合大學(文理學科型)─多科型工科大學─單科型專門學校”的高校設置模式,因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基礎科學與應用科學的相互脫節和分離,影響了學科的更新發展與人才培養的質量;同時,還妨礙了以後高等學校的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開發研究之結合。[24] 第二,偏重工科,忽視理科,嚴重削弱政法、財經等人文社會學科。1947年中國高等院校中政法系科的在校生占大學在校學生總數的24%,到了1952年這一比例下降到2%,而到1962年則僅占0.46%。以政治學(PoliticalScience)為例,清朝末期京師大學堂開辦不久,其所設的8個科目中就有“政治學科”,辛亥革命後相繼建立的各高等院校也大都建立了政治學系;1948年全國約200所大學中有近50所大學設立了政治學系,以培養政治學人才,這些系的課程設置中不僅有政治學理論、比較政治、國際政治、中國政治等政治學課程,也有行政學和操作性比較強的行政管理。那時中國的政治學與行政管理的教學與研究曾取得相當成績,湧現出一批著名學者,出版了不少有價值的政治學與行政管理著作。1949年後中國面臨的問題是如何建設一個穩定的、高效能的、真正由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政治體制,按理說政治學逢此良機本應大有用武之地,然而1952年中國政府卻模仿蘇聯模式,在院系調整過程中取消了大學中的政治學系科,也不允許政治學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而存在。在政治學被取消、法學日漸式微之後,就發生了“文化大革命”這樣的大悲劇,這不能不令人深思。[25]至今中國仍然只將法律當作統治者手中的工具,憲政理念尚處於萌芽狀態、遠未進入治國理念,也與這次院系調整後政法教育的闕失有直接關係。 第三,“蘇聯模式”的高等教育體制導致中國整整幾代人缺乏人文精神的薰陶,這給現今國人道德精神的劣變埋下了根子。當時中國政府只從經濟建設的短期需要出發,滋生了急功近利的教育理念,着重培養大批工科專業技術人員,而與實用技能訓練無關的重要系科則被連根拔掉,由此造成了人文精神(Humanism)的流失。學生在一種高度威權主義的教育體制和教育哲學的引導下被作為工具加以訓練。例如,清華大學原是一所有着濃厚人文底蘊和文理工結合的一流綜合性大學,上個世紀初在人文與科學方面曾經璀璨一時,群英薈萃,一大批光輝不朽的名字如梁啓超、陳寅恪、趙元任、朱自清、胡適、王國維、顧毓秀、聞一多、金岳霖、張奚若、梁思成、馮友蘭、潘光旦、曹禺、錢鍾書、熊慶來、華羅庚等,為中國的學術研究和東西方文化的交融做出了輝煌貢獻。但1950年代初政府只考慮到國家建設對培養工業人才的迫切需要,取消了清華大學的人文社會學科和理科,大大影響了清華大學此後的發展。工科的發展與理科的發展是緊密相聯的,沒有理科知識作為知識基礎,工科不可能單科獨進。北大的情況亦復如此。由於1952年院系調整造成的內傷,中國的清華與北大如今只能成為出國留學生的搖籃。更重要的是,這種教育體制下成長起來的幾代人都缺乏人文精神。中國的有識之士曾經呼籲關注這種闕失對中國社會發展的消極影響,但“蘇聯模式”高等教育體制的不良影響還將延續相當長一段時期。 【注釋】 [1] 陳文斌、林蘊暉等主編,《中國共產黨執政五十年》,中共黨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56頁。 [2]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編,《政策匯編》,1949年5月5日。 [3] 教育部檔案,《1948──1949年長期卷》,卷12。 [4] 教育部檔案,《1950年長期卷》,卷11。 [5] 翟葆奎主編,《教育學文集》(第17卷),人民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第3、4頁。 [6] 出處同上。 [7] 《中國教育年鑑(1949─1981)》,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4年版,第684頁。 [8] 出處同注[5],第5頁。 [9] 成仿吾,《戰火中的大學》,人民教育出版社,1982年版,第159頁。 [10] 毛禮銳、沉灌群主編,《中國教育通史》(第6卷),山東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73頁。 [11] 《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一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87年版,第394頁。 [12] 教育部檔案,《1950年院系調整卷》。 [13] 蘇渭昌等主編,《中國教育制度通史》(第8卷),山東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94、95頁。 [14] “做好院系調整工作,有效地培養國家建設幹部”,《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3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2年版,第345頁。 [15] 出處同注[7],第967頁。 [16] 出處同注[14],第346頁。 [17] “中央教育部黨組六、七月份的綜合報告”,《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3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2年版,第355、356頁。 [18] 教育部檔案,《1952年院系調整卷》。 [19] 《中國高等教育研究50年》,1999年,第1864頁。 [20] 《中國教育年鑑》,1981年,第966頁。 [21] R.麥克法夸兒、費正清主編,《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1949─1965),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版,第208頁。 [22] 周遠清,“挑戰重理輕文,推進人文教育與科學教育的融合”,《中國高教研究》,2002年1期。 [23] 王德滋等主編,《南京大學百年史》,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309頁。 [24] 出處同上。 [25] 趙寶煦,“中國政治學百年曆程”,《新華文摘》,2000年第7期。 從政治土改到農業合作化高潮: 中國農業集體化運動的歷史反思之一 高 蒙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農業集體化是社會主義國家制度建設中的重要一環,但也是一種失敗的、代價極高的制度性實驗。蘇聯當年強行實行農業集體化後,農民餓殍遍野,死亡人數達數百萬,此後蘇聯的農業生產長期落後。中共建國後以蘇聯模式為制度建設的樣版,在農村強力推行社會主義改造並實行人民公社化,隨後於1959至1961年期間出現了大饑荒,導致約四千萬農民非正常死亡。此後二十年裡中國農業也與蘇聯一樣始終徘徊不前,農民生活長期貧困。直到農村改革終結了“農業社會主義”實驗,中國的農村才重新恢復了活力。為什幺中共當年發展經濟的願望和努力卻成為一場數千萬人民喪生的悲劇,還造成了中國大陸三十年的貧弱落後,這種結局究竟是個別領導人的失誤,是偶然的政策失當,還是制度的必然失敗?對這些問題的思考有助於我們重新認識中國過去五十年來走過的彎路。本文的上篇主要回答一個問題:為什幺中共熱衷於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一、為了實現工業化的發展戰略? 西方一些學者認為,社會主義國家推行農業社會主義改造,主要是實現工業化發展戰略的需要,這種解釋試圖從理性選擇的角度來解釋農業社會主義改造政策。例如,保羅·肯尼迪在他的《大國的興衰》一書中指出,十月革命後,蘇聯“由於沒有外國投資,所以不得不靠國內籌集資金,以支持龐大工業的發展,同時在充滿敵意的世界中建立一支龐大的軍隊。既然消滅了中產階級,78%的俄國人口(1926年)仍然從事占國民經濟大頭的農業生產,而農業的絕大部份又掌握在私人手裡,那幺,在斯大林看來,為國家集資以及加速實現農業向工業轉化的唯一出路就是,實行農業集體化,強迫農民加入公社,消滅富農,規定農場工人的工資和轉賣糧食的價格。國家置身於農村生產者和城市消費者之間,採取令人驚愕的嚴酷辦法從兩方面拼命撈錢,”[1]看起來,這一描述與五十年代中國農業集體化過程的實際情況似乎也頗為相似。 在五十年代中國的制度形成過程中,工業化發展戰略的實施確實對農業集體化的進程及後果都產生了極大的影響。但是,應當看到,中共建國後不久,就開始鼓勵農業合作化,而在那個時期,中共其實根本還沒有一個完整系統的工業化發展戰略,當然更談不上根據工業化發展戰略來決定與農村有關的制度和政策。在建國初期,擅長於“打天下”的中共並未充份考慮國家的發展戰略,它的發展戰略是在建國後的國際國內環境中逐步形成的。1949年毛澤東在中共七屆二中全會上提出,“使中國穩步地由農業國轉變為工業國,把中國建設為一個偉大的社會主義國家。”[2] 那時,他只是把“社會主義”的目標與“工業化”等同起來,但並未提出明確的工業化的“發展戰略”,更未談過工業發展的具體步驟。在農村問題上,毛認為:“沒有農業社會化,就沒有全部的鞏固的社會主義。農業社會化的步驟,必須和以國有企業為主體的強大的工業的發展相適應”。[3]與其說毛的這個看法是主張農業的發展為工業建設服務,倒不如說他是在講要讓工業建設為農業的“社會化”服務。這些含糊的說法也表明,當時中共或者是還不十分懂得蘇聯模式的“真締”,或者是還未決定是否要全面仿效以發展重工業為中心的蘇聯發展模式。 況且,建國初期中共面臨的主要問題是恢復經濟,而不是大規模的工業建設。毛澤東在1949年12月還認為,中國大陸需要“三年五年恢復,十年八年(才能)發展”。[4] 1951年2月中共政治局擴大會議又進一步提出了“三年準備,十年計劃經濟建設”的設想。[5] 這都說明,從1949年到1951年初,中共所關心的主要是如何恢復被連年戰亂破壞的經濟,自然也沒有制定什幺工業發展戰略。大概只有劉少奇在1950年的一篇未發表的手稿中,分析過如何實現國家工業化的問題,他認為,在經濟恢復以後,要先發展農業、輕工業,再以主要力量發展重工業。但是,中共還未來得及討論他的看法,朝鮮戰爭就爆發了,國際形勢的急劇變化對當時中國的內政決策產生了極大的影響。[6] 中共參加朝鮮戰爭後,對國際形勢的判斷也發生了根本變化,打仗和備戰成了中共基本政策的出發點,由此又產生了強烈的緊迫感和加快經濟發展的要求,以圖早日建成軍事強國。這導致中國更加靠攏蘇聯,並放棄了社會主義制度建設中比較溫和的東歐道路,轉而全面仿效蘇聯模式,形成了以軍事工業為主的重工業導向發展戰略。1952年底,中共中央發出指示,要求有關部門按照中央“邊打、邊穩、邊建”的方針來制訂計劃、組織經濟建設,同時必須以發展重工業為建設的重點,首先集中資金、力量給予保證。[7] 1952年8月,中財委編制出第一個《五年計劃輪廓草案》,在該計劃中提出,工業建設以重工業為主、輕工業為輔,在可能條件下建設速度應力求迅速。中國政府代表團立即於同月攜帶此計劃訪問蘇聯,徵詢蘇方對“一五”計劃的意見,並向蘇方要求資金和技術援助。這個代表團在蘇聯滯留了9個月之久,才完成了與蘇方關於蘇聯援助的談判,並據此修訂了計劃。1953年6月,毛澤東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提出了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即“社會主義的工業化和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這是中共首次明確宣布的制度建設綱領和戰略。 中共選擇蘇聯模式與當時建設資金短缺也有密切關係。當時中國建設資金不足,必須向外國大量貸款。1949年前中共曾把建國後向國外借款的希望寄托在美國身上,期望能得到幾十億甚至更多的美元貸款。但1949年底中共轉而宣布了向蘇聯“一邊倒”的國際關係政策,隨後毛澤東訪問了蘇聯。但蘇聯的貸款能力有限,毛此行從蘇聯得到的貸款只有3億美元,與預期差距很大,遠不敷用。[8] 隨後朝鮮戰爭的爆發又堵死了中共向西方借貸的大門。這樣,中共既需要儘快建立軍事工業及支撐重工業,不能比較從容地量力而行、逐步發展工業,又得不到充裕的外援,就只能在國內從農業、其它行業和城市消費者那裡擠出重工業建設所必須的龐大資金來。因此,毛澤東在1951年底明確提出,要“用一切方法擠出錢來建設重工業和國防工業”。[9] 這樣中共才終於走上了照搬蘇聯模式的道路,確立了從農業中擠壓出建設資金的發展戰略。從此,中共的各項農業政策,從1953年的“統購統銷”、1955年的“農業合作化高潮”,到最後建立起來的“集體經濟制度”,都與這種戰略有密切的關聯或受到它的支配。 二、“社會主義理想”和基層政治需要決定了農村政策的傾向 如果當年不是因為投入朝鮮戰爭而被迫選擇蘇聯模式的發展戰略,是否中共就不會推行加速農業集體化的政策呢?一個值得注意的史實是,在中共建國以前和建國後的最初幾年裡,它就一直在鼓勵農業合作化,那並不是為了“工業化”,而是另有原因。其實,蘇聯也是如此,它在推行“集體化”之前,就實行過“公社”和“共產化”。中共推行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不僅有上述的因應對外戰爭的“發展戰略”的考慮,也有為工業建設擠出資金的需要,但是,我們還應當進一步拓寬視野,考慮到其它決定性因素,特別是共產黨人的基本目標及目標確定後的行為方式,比如對所謂的“社會主義社會”的理想追求,以及在這個“理想”和認知基礎上的重大農村政策的選擇。 中共早在其“武裝奪取政權”的階段就提出了並一直追求“社會主義”理想,這不僅是蘇聯影響的結果,也與中國的農民社會中一部份鄉村知識分子偏好“均平富”式的“烏托邦”的歷史傳統有關。中共在開闢根據地的時代就成功地運用這種“理想”去爭取農民的民心。但中共對“社會主義”的理解並不是局限在單純的“意識形態”層面,而是有其明確、具體的操作性內容的,即在一個強有力的政府領導之下,由它按照一定的規劃,來統籌、支配和調撥各種人力和物力資源,以實現某種社會理想。這樣的“社會主義”自然就需要有一個“計劃”,來有秩序地、“科學”地指揮社會和經濟的各個方面。所以,它和計劃經濟以及強制工業化的“發展戰略”,是天然合拍、相輔相成的。 很少有人注意到,中共加速農業集體化還有其鞏固鄉村政治統治的需要。土改完成後無地的農民分到了土地,農業正在迅速恢復當中。但這樣的局勢並未令中共放心,相反,中共卻看到了很大的“隱患”。隱患之一是,農村的私有經濟制度和共產黨人的“理想境界”實在是格格不入。中共一方面認為,個體的小農經濟狀況是“封建制度”的基礎,它必然導致農村社會的“兩極分化”(儘管這一點在當時並不嚴重);另一方面又覺得小農經濟本身也顯示不出發展農業生產的“宏偉前景”。隱患之二是,共產黨在農村所依靠的是一批過去在土改中“翻身”的農民、特別是其中的“政治積極分子”,要保持這些人對共產黨的政治熱情,就必須給他們提供繼續活動的“舞台”和必要的社會地位。只有通過發動大規模的農業合作化運動,才可能讓這些“政治積極分子”轉變成共產黨管理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幹部,從而使共產黨在農村有了穩固的政治依靠;否則,如果土地改革後這些“政治積極分子”沒有新的政治前途,都回家專心務農,共產黨就可能會逐漸失去對其農村骨幹的支配性影響力,進而失去對農村社會的嚴密控制。 所以,早在1950至1951年,在經濟發展的“五年計劃”和“發展戰略”還未制訂出來之前,中共內部就已準備“趁熱打鐵”、“動手”推行農業集體化了。“趁熱打鐵”的說法首先是針對老解放區土改後的情況提出來的,那裡的農民分到了地,就安於務農持家,對共產黨的種種政治口號和要求沒有興趣,因此毛澤東曾說,“分土地的好處有些農民已經開始忘記了”[10]。為此中共在老解放區一面阻止農民“致富”,一面組織“互助合作”,但成效不佳,已建立的“互助合作”十分渙散。所謂的“趁熱打鐵”說強調,趁農民分得土地後對共產黨的熱情還未消失,在土改後緊接着就組織合作社;否則,時間再長一些,不但會出現不少反對合作化的新的富農和富裕中農,而且共產黨靠發動土改而培養的一批農村政治基幹力量也會轉而追求經濟利益,而失去政治“積極性”,以後就很難再重新組織起來了;既然農業集體化這個“鐵”將來總是要“打”的,那晚“打”還不如早“打”,應該趁着土改後農村尚存的政治熱度立刻就“打鐵”。 1953年初,為了實現農業集體化的任務,成立了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由鄧子恢任部長。當時,有的地方村幹部向群眾說:“社會主義、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看你走哪條,要走社會主義的在桌上簽名入社”,“誰要不參加社就是想走地主、富農、資產階級、美國的道路”;甚至把大農具都集中在社裡,不入社不叫使用,或以派差、換地塊等手段脅迫群眾入社;許多合作社將農民的耕畜、農具等全部歸社公有,造成群眾中的思想混亂,以致不少地方一冬無人拾糞,副業生產無人搞,場、地莊稼無人收,牲口無人餵(甚至有餓瘦、餓死者),有的地方甚至發生了賣土地、賣牲口、砍樹、殺豬、大吃大喝等現象,嚴重危害到農業生產的發展。[11]農工部起初的工作是比較謹慎的。鄧子恢提出:要認真保護農民的所有權和應得的收益,這是黨和農民搞好關係的主要一條;在互助合作這件事上,現在主要問題是基層幹部操之過急,農村中不少地區存在着程度不等的緊張情況,就是農民不安;“現在的方針是把農村安定下來”。[12]針對這一問題,1953年3月中共中央在下發文件中還批評說,“目前無論在老區(如華北等地)或新區(如四川等地),均已發生了左傾冒進的嚴重現象”。[13] 但在糾正急躁冒進的過程中,農村基層幹部中出現了反彈。一部份貧農、黨團員和積極分子反映說:“政府政策一掉過來,他們(指尚在單幹的富裕農民)都反性了!”“提倡單幹,人家發展的快,咱們早晚還不是給人家扛活去?”“光這幺着,不奔‘社會’了嗎?”“政府政策,一緊一松, 三改兩改,弄得五迷三造!”他們要求恢復以前的那種緊張空氣,查那些農民的“漏網”(“查幾戶都老實了”),認為“互助組還不行,非把他們弄在合作社裡,按勞力分糧,有幾年就拉平啦”。他們想從各方面嚴厲地限制和打擊富裕農民,並把這種個人目的與“實現集體化”拴在一起。[14]從這些言論中可看出,基層幹部並不懂多少社會主義,但卻意識到土改後他們這些熱衷於政治活動的分子們社會經濟地位可能下降,而恢復其社會政治地位的最佳途徑就是發動政治運動式的農業集體化。 毛澤東注意到來自基層骨幹的這種聲音後,立刻改變了自己年初對“反冒進”的支持,反過來支持農村中黨的“積極分子”。他說:“搞農貸,發救濟糧,依率計征,依法減免,興修小型水利,打井開渠,深耕密植,合理施肥,推廣新式步犁、水車、噴霧器、農藥,等等,這些都是好事。但是不靠社會主義,只在小農經濟基礎上搞這一套,那就是對農民行小惠。……至於‘確保私有’,‘四大自由’,那更是小惠了,而且是惠及富農和富裕中農。不靠社會主義,想從小農經濟做文章,靠在個體經濟基礎上行小惠,而希望大增產糧食,解決糧食問題,解決國計民生的大計,那真是‘難矣哉’!”[15] 毛澤東其實早就明白,普通農民並不歡迎社會主義和集體化。後來在1958年3月的成都會議上,他總結說:是否民主革命較早的老區,對社會主義革命不那幺積極?兩年前,河北、西北都有此情況,十年前,陝北有此情況。[16]因此毛澤東就提出:趁貧農正在熱情份土地的情況下,趁熱打鐵,就把上中農一錘子定死;否則時間長了,再推翻富裕中農和富農,費勁就大了;現在這個鐵已經燒紅了,不用以後再燒了;將來這個鐵一定是要打的,不如早打。[17]事實上,農村里原來的貧農和上中農土改後擁有的土地數量相差不大,再也不能根據地多地少區別這些農民的成份了;毛在這裡所講的“貧農”,並不是那些老老實實種地經營的農民,而主要是指那些熱衷於政治活動、對種好土改後分得的土地並無多少興趣的鄉村“積極分子”,至於被毛稱為“富農”的實際上是靠本份經營改善了生活的農民。那時毛真正擔心的,不僅是“富農”會變得強大起來,更重要的是,如果對小農經濟“放任”一段時間,許多基層組織中的黨員幹部都可能因沒有政治舞台而轉向“發家致富”,一旦出現這樣的變化,再想重組中共在農村的骨幹隊伍就沒有那幺容易了。 正是中共反中農的“社會主義理想”和控制農村的政治需要等原因,促使共產黨人加快了農村的“社會主義改造”。在該年底發布的中共中央《關於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中提出到1957年要發展80萬個合作社(約占農村總戶數的20%左右)。[18] 但是,由於農民的抵制,合作化運動在頭幾年中的進展並不順利,到了1955年集體化的農戶僅占農戶總數的15%,已經建立的合作社內部也矛盾重重。可是,這並未使中共知難而退,相反,中共隨後強行加快了農業合作化的速度,發動了一個農村集體化的“高潮”。 【注釋】 [1] 保羅·肯尼迪:《大國的興衰》,中譯本,求實出版社,1988,頁395-396。 [2] 《毛澤東選集(第四卷)》,第1438頁。 [3] 同上,第1482頁。 [4] 《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一冊),中央文獻出版社(北京),1987年,第174頁。 [5] 《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二冊),中央文獻出版社(北京),1988年,第126頁。 [6] 林蘊暉、范守信、張弓,《凱歌行進的時期》,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404至405頁。 [7] 同上,第407至408頁;薄一波,《若乾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第285至288頁。 [8] 《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1949-1965)》(中譯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80至289頁。 [9] 寧志一,“毛澤東與中國工業化的起步“,《毛澤東和他的事業》(下),中共黨史出版社,1992年,第683頁。 [10] 國家農委辦公廳編,《農業集體化重要文件匯編(1949-1957)》(以下簡稱《文件匯編》),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1年,第198頁;《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四)》,1990年,第384頁。 [11] 《文件匯編》,出處同上,頁146、152、154、150、158、186、168、174、184、172等。 [12] 《文件匯編》,第130至136頁。 [13] 《文件匯編》,第104頁。 [14] 《文件匯編》,第179頁。 [15] 《文件匯編》,第199至200頁。 [16] 石英,“回憶兩次小白樓會議”,《中國農業合作史資料》,1986,試刊。 [17] 筆者1991年1月訪問杜瑞芝時根據其回憶記錄。 [18] 《文件匯編》,第225頁。 中蘇農業集體化成敗得失的比較 高王凌 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員 中共建國後在農村強力推行社會主義改造並實行人民公社化,隨後造成了大饑荒,導致數千萬農民非正常死亡。這種制度實踐是中共自己的創新,還是模仿蘇聯的農業集體化模式的結果?中共推行農業集體化時對20年前蘇聯農業集體化的慘痛教訓一無所知嗎?從歷史研究的角度,中蘇兩國農業集體化的成敗得失應該如何評價呢?這些就是本文要探討的問題。 蘇聯農業集體化的經驗教訓 蘇聯十月革命後曾經歷了一個短暫的“戰時共產主義”時期,政府對工業實施監督,實施勞動義務制以及糧食貿易壟斷和餘糧收集制,在農村組織“公社”及其它集體農莊。1921年後又開始實行“新經濟政策”,以醫治戰爭帶來的創傷;以糧食稅取代餘糧收集制,同時着手恢復工農業生產。當時有些反對意見認為,這是從戰時共產主義倒退了一步。為此,列寧不久後就聲言“退卻”已經結束,並提出口號要“準備向私人經濟的資本實行進攻”。這表明新經濟政策只是一種暫時過渡,一旦時機成熟,就會發動社會主義的“正面進攻”,把“新經濟政策的俄羅斯變成社會主義的俄羅斯”。於是在1929年左右就開始國家的工業化和農業的全盤集體化。[1] 蘇聯處理農業經濟體制的做法對中共建國後的農村政策選擇確實具有巨大的示範作用。下面從幾個方面來介紹蘇聯的農業集體化道路,並適當地與中國的情況作某些比較,以分析蘇聯農業集體化的經驗教訓對中國的影響。 蘇聯“十月革命”過了11年之後,經濟仍然走不出“恢復時期”,工業剛超過一次大戰前的水平,農業則還低於戰前水平,社會中充滿了各種矛盾,黨內派系鬥爭激烈。當時蘇聯的農業總產量雖比布爾什維克建立政權之初有所提高,但商品率即“上市量”卻有所減少,農產品在出口中的比重從戰前的73.7%下降到1928年的46%;在國家進口機械和各種原料主要依賴農產品出口的情況下,工業建設的目標嚴重受阻;在農產品出口減少的同時,城市和工業中心地區糧食供應不足的現象日趨嚴重,這使“五年計劃”的主要支柱有垮台的危險。[2]斯大林於1928年決定加速農業集體化,其實是力圖從這種經濟困境中解脫出來的手段。但當農業集體化完成後,蘇聯卻把當初的這種真實意圖遮掩起來,而聲稱這是社會主義建設的必然做法。後來中共完全接受了這一觀點。 俄共(布爾什維克)是個城市“無產階級”的政黨,十月革命走的是一條先占領城市再占領鄉村的道路,俄共向來對農民不信任。在1917年的革命中,沒收了地主及皇室、教會的土地重新分配,並在1918年夏的第二次土地重分中又沒收了舊式富農的多餘土地,相當於完成了“土地改革”。雖然布爾什維克出於政治考慮,為了爭取農民在內戰中對自己的支持而承認農民的土地私有權,但在“新經濟政策”時期列寧即指出,農村在革命後會更加小資產階級化,這種農民“在地主和資本家被擊潰並被放逐以後,是能夠向無產階級的政治上的專政挑戰的唯一殘存的獨立階級”。以下兩段話則更為著名:“小生產是經常地、每日每時地、自發地和大批地產生着資本主義和資產階級的。”(列寧)“能不能在相當長的時期內把蘇維埃政權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建立在兩個不同的基礎上,就是說,建立在最巨大最統一的社會主義工業基礎上和最分散最落後的農民小商品經濟基礎上呢?不,不能。”(斯大林)[3]顯然,對蘇共而言,農村集體化不僅僅是為了“工業化”,而且也是為了打擊個體農民、鞏固“無產階級專政”的政治需要。中共與俄共本來有很大不同,與鄉間的農民有密切聯繫,是以“農村包圍城市”取得政權的,若效法俄共推行農業集體化,勢必嚴重傷害黨在農村的社會基礎。 在農業集體化運動之前,蘇聯曾出現過3種試驗型集體農莊,即“公社”、“共耕社”和“勞動組合”(很像是中國的“人民公社”、“互助組”和“合作社”)。早先,蘇共鼓勵建立的形式是“公社”(一切歸社員公有,連伙食也由公社供給),而農民卻寧肯選擇另一種形式“共耕社”(家畜以至土地、耕畜等都不需集體化)[4];由於“公社”要依靠政府補貼、“共耕社”也不利於農產品的抽取,所以蘇共後來改為支持“勞動組合”,這種形式遂成為集體農莊的主要形式(當然是配合着某種特定的收購和分配製度)[5];但農業集體化運動之前的數年內它的發展始終處於停滯狀態,至1928年參加集體農莊的農戶只占農戶總數的1.7%。 蘇聯自1929年開始強行推動農業集體化運動,這一運動遭到了農民強烈的反抗,大批生產資料被毀,例如,在統計數據相對可靠一些的家畜數量方面,集體化過程中三分之二的馬匹、五分之四的牛、六分之五的豬和八成五的羊都失蹤了。因此,蘇共採取了極其殘酷的強制、甚至武力手段來剝奪所有富裕的和不願集體化的農民,在這一運動中有數百萬農民被處死或驅趕出家園、其財產則被沒收[6];運動也造成農業生產的急劇下降,農業產量在30年代初期降低了30%以上,農村因此出現了嚴重的饑荒,僅在1932年至1933年期間就有數百萬農民被活活餓死。[7] 蘇聯的農業集體化不僅是自上而下強加給農民的,而且實際上是依靠近於“國內戰爭”的手段和“大饑荒”才把農民“征服”了的。雖然農村集體化的目標最後是實現了,但農業產量卻多年下降,直到1938年才略微超過1928年的水平(仍未恢復到戰前水平)。[8] 集體農莊唯一的“成就”就是在農產品的徵集或所謂“收購”上達到了預期目標。與集體化運動同時發展形成的收購制度規定,集體農莊首先要滿足國家的交售任務(當然是低價的),並規定農業的種植計劃;在這些方面農莊本身沒有自決權,農民所有的人力和財產實際上都被國家徵用了。其結果是,在農產品總產量下降的情況下,其“上市量”卻增加了4倍以上[9] 有學者指出:“假如集體農莊可以保留它們的全部收入用來報酬成員的勞動,是否可能適當地組織集體農莊的勞動隊伍還有疑問。當國家拿走這種收入中最大的一部份時,失敗是必然的。”[10]可惜的是,這樣的集體化竟然成了中國的榜樣。 需要指出的是,蘇聯和中國的經濟傳統也就是集體化的背景和所針對的問題是完全不同的。傳統的中國是個典型的小農經濟社會,生產效率很高。而俄國近代史上實行的卻是一種村社制度,土地定期重分,三圃輪休,使用效率低下;再加上地廣人稀,基本上還停留在粗放耕作的自然經濟階段。十月革命以前俄國農村雖然出現了脫離村社而獨立生產的傾向,但這種傾向直到1906年斯托雷平改革時期才得到政府的鼓勵和法律的承認。十月革命勝利後直到集體化之前,個體農戶仍僅占極少數(例如俄羅斯統計中有95%的土地仍為村社所有)。如果把俄國和傳統的中國同稱為“封建制度”,顯然會造成極大的誤解;同樣地,也很難把這種小農稱之為“資本主義”,因為這在俄國雖是晚近的現象,在中國已有了二三千年的歷史。如果把這稱為同類的歷史現象,那幺它的發生在中國就要比俄國早得多。顯然,俄國的傳統和中國的傳統是完全不一樣的,蘇聯的集體化所要解決的問題也與中國大不相同,它提出有效的組織、機械化的耕作,是有所指的,也有一定的合理性內核。從某種角度來看,在俄國特殊的背景下產生的解決俄國農業特定問題的模式,又怎幺可以不加分析地照搬到中國呢?可惜,僵硬的意識形態把對所有這些客觀問題的思考都剿滅了,中國為此深受其害。 蘇聯農業集體化模式對中國的影響 中共的農村政策負責人並非對蘇聯集體化運動的經驗教訓茫然無知,他們雖未認識到集體農莊根本就是一個失敗的制度試驗,但至少了解這一過程的“近期”後果。[11]有些負責幹部當時之所以對蘇聯的這一模式仍採取肯定的態度,是認為蘇聯能戰勝法西斯德國靠的就是集體農莊,否則就做不到這點。[12] 由於蘇聯集體化運動中存在着這樣嚴重的教訓,中共中央暨農村工作部在農業集體化的初始階段比較謹慎。毛澤東在“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中的態度則是矛盾的:“有些同志,又在蘇聯共產黨的歷史上找到了根據,拿來批評我國目前的農業合作化工作中的所謂急躁冒進。《蘇聯共產黨(布)歷史簡明教程》不是告訴了我們,他們的許多地方黨組織,曾經在合作化的速度問題上,在一個時期內,犯過急躁冒進的錯誤嗎?我們難道不應當注意這一項國際經驗嗎?......我認為我們應當注意蘇聯的這一項經驗,……但是我們不應當容許我們的一些同志利用蘇聯的這項經驗來為他們的爬行思想作掩護。”他又舉出三條理由為中國的農業集體化運動辯護:第一,準備以18年的時間基本上完成這個計劃;第二,採取逐步前進的方法,如從互助組到初級社,再到高級社,一切均按自願和互利原則;第三,每年規定控制數字,並有停頓、間歇和整頓。[13]但是,毛澤東的上述3條保證其實都是空話,實際上一條也未照做;相反,他推動的中國農業集體化比蘇聯更快。蘇聯的農業集體化從1921年到1937年總共享了17年時間,而中共卻只用了6年。 其實,真正的問題並不在於集體化安排得慢一點還是快一點,而在於黨內各級幹部在政治教條教育下早已盲目地對集體經濟的成功抱有一種堅信不疑的態度了,再加上急功近利的心態,怎幺可能不“急躁冒進”呢?薄一波曾談到過,從建國開始,中共對小農經濟就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而對農業集體化寄予了特殊期望;土改後大家都有一個認識,靠小農經濟滿足日益增長的糧食需要是不行的;1952年蘇共召開第十九次代表大會,馬林科夫在報告中宣布,蘇聯以前認為是最尖銳、最嚴重的糧食問題依靠農業集體化,“順利地解決了,徹底而永遠地解決了”[14],這在中共高級幹部中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1953年全國財經會議的糧食組開會,大家深感糧食問題嚴重,把解決中國糧食問題的出路寄托在走蘇聯集體化的道路上。這年10月中央政治局開會討論糧食問題,毛澤東曾引用馬林科夫說的蘇聯依靠農業集體化解決糧食問題的成果鼓舞到會的人。10月15日,他在同中央農村工作部負責人談話時更明確指出:“個體所有制的生產關係與大量供應是完全衝突的。......從解決這種供求矛盾出發,就要解決所有制與生產力的矛盾問題。......改為集體所有制”。他在1955年的“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中更明確地說:“蘇聯所走過的這一條道路,正是我們的榜樣”。[15] 中共建國後的經濟情況在相當程度上與蘇聯當年的情形頗為相似,這也促成了中國仿效蘇聯的農業集體化模式。1953年第一次宣布“一五”計劃,規定糧食生產年平均增長5.3%,但當年實際糧產量僅增長1.8%,棉花產量則下降9%;1954年糧食增長僅1.6%,棉花再次減產9%。當時中央把增產的希望寄托在合作化上,但合作化後的1956和1957年糧食的增產幅度仍然遠遠低於一再降低的計劃指標。這嚴重地影響了國民經濟的發展,占工業產值一半以上的輕工業所需的原材料大受影響,而輕工業發展受限制又間接影響到政府財政收入增長幅度的下降,進而引起工業投資的削減;農業增長速度下降也影響農產品出口,減少了國家賺取外匯的主要來源;農業發展緩慢還引起了糧食商品率的下降和1953年的食品供應危機,結果政府開始仿效蘇聯實行“統購統銷”。[16] 當然,中國走上蘇聯的強制農業集體化模式的過程也不是沒有曲折。斯大林逝世後蘇聯某些政策的改變,如加強農業、圍繞重工業為主的發展方針的爭論等,曾使中共覺察到斯大林和蘇聯經驗也存在着一些問題,發現了蘇聯的某些經驗並不適合於中國國情。[17] 1956年初,毛澤東在“論十大關係”的講話中提到:“最近蘇聯方面暴露了他們在建設社會主義過程中的一些缺點和錯誤,他們走過的彎路,你還想走?我們就是鑑於他們的經驗教訓,少走了一些彎路,現在當然更要引以為戒。”[18]可惜的是,這一反思並未能充份展開,就被“大躍進”的決定所打斷了。因為毛澤東其實骨子裡仍然十分熱衷於中國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三大改造”和“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當時劉少奇傳達說:“毛主席說,‘我們要利用目前國際休戰時間,利用這個國際和平時期,再加上我們的努力,加快我們的發展,提早完成社會主義工業化和社會主義改造’;否則,將來一旦打起來,我們的困難就會更大。因此,一切工作都要反對保守主義;八大的準備工作,‘中心思想是要講反對右傾思想,反對保守主義’。毛主席說,‘我們可以有幾條路前進,幾條路比較一下,要選一條比較合理、正確的路線’。按常規走路,時間拉得長,成績不大,這是保守路線。現在各方面的工作都落後於形勢的發展,我們有不少同志正在走着這條保守的路線。......客觀事物的發展是不平衡的,平衡不斷被衝破是好事。不要按平衡辦事,按平衡辦事的單位就有問題。” 在毛澤東的心目中,吸取蘇聯模式教訓的方法有兩個。一是做一定的調整並相應降低發展速度,即他所謂的“按常規走路”,但他嫌這樣“成績不大”;同時也顧慮這種“常規”的增長將會伴隨着“官僚主義”的蔓延和“革命意志”的消退,這些都是不能接受的。於是他就轉而考慮那種他以為能迅速趕超蘇聯、比蘇聯模式更激進的方法,那種符合他一貫風格的雄心勃勃的方法,即以非同尋常的建設速度和手段去衝破經濟發展上的僵局。由此便產生了1956年初的“冒進”和1958年的“大躍進”。但是,“大躍進”徹底失敗了,其結果使中國的社會主義“既不同於蘇聯模式而又沒有擺脫蘇聯模式”。[19] 蘇聯模式對中國的影響是極大的,而且,它有如“騎虎難下”,一旦騎上去就很難下來。所謂的蘇聯計劃體制,本來就是一個詰聱難行的東西。它要求將整個經濟置於集中的指揮之下,按照某種計劃或意旨統一調撥資源,只能實行所謂的“產品經濟”;因而也只能抹滅“傳統”,一切重頭開始建構。這種制度在蘇聯已是不倫不類,傳播到中國這樣的國家,就更是不可避免地會出現許多問題。 蘇聯決定開始強制農業集體化的直接導因是1928年至1929年的“穀物收購危機”,從某種角度來說,它可與中國1953年的糧食緊張相比。表面上看,這都是一些“偶然”的“意外”事件和因素,但卻造成了具有極大“必然性”的重要後果,這是中國和蘇聯非常相象的一點。它構成一個很有趣也很迷惑人的問題:為什幺總有這樣一些“偶然”因素出現,使事物導向“社會主義改造”和“蘇聯模式”的道路?事實上,蘇聯的此類危機已出現過不止一次,如十月革命勝利不久後的糧食危機、1923年的銷售危機,到1928年則已是第3次了。[20]所以它的出現,決不是偶然的,而是必然的。 通過對蘇聯和中國農業集體化歷史的對比研究,可以更清楚地看出,在力圖或意欲取消市場機制、而改由一切經濟活動歸政府控制的情況下,經濟萎縮或經濟困難的出現是不可避免的,這不一定取決於工業化速度的高低;可是,在社會主義國家,每當提高經濟的計劃化或公有化程度造成經濟困難時,計劃經濟的制度架構和意識形態教條就象“誘餌”一樣,誘使政策滑向進一步的“統制經濟”,似乎舍此別無他途。中國五十年代初期經濟政策的走向也存在着這樣的傾向。一旦實行蘇聯式的大規模工業化建設,農產品的供給和價格也就會成為突出問題;“統購統銷”本不是中共預期要建立的制度,當初也並不想學習蘇聯的“餘糧收集制”或糧食“收購制”;“統購統銷”的實施在當時完全是一個意外和應急手段,但一旦實行了這一制度,就自然引出了相應的需要加快農業集體化的後果。官修史書往往傾向於把建國後30年中農村政策的失誤縮減到“大躍進”一個側面,從而迴避一個更具根本性的問題:從互助組、合作社到人民公社,從“統購統銷”到“戶口和糧食配給”,從“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高潮”,難道不是一個完整的、環環相扣的烏托邦方案嗎?改革是對這一烏托邦的徹底否定,其意義遠遠超出對經濟體制的認知;從農業集體化道路的失敗當中所要總結的,也不應該只是農村政策而已。 【注釋】 [1] 《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外文書籍出版局,1948,莫斯科,第8、9章。此書50年代初期在中國曾被指定為“幹部必讀”的經典著作,人手一冊,用以教育黨員幹部。毛澤東對這本書也非常重視,要求全黨仔細研讀,見李銳的《毛澤東的早年與晚年》,貴州人民出版社,1992,頁221。 [2] 沃爾沃·拉德欽斯基,《蘇聯農業的社會化》,商務印書館,1963年,第24至25頁。 [3] 《列寧全集》,莫斯科第二版,第22卷,第289頁;《列寧全集》,第31卷,人民出版社,1958,第6頁;《列寧主義問題》,人民出版社,1964,第372頁;《蘇聯農業的社會化》,第23頁;瑙姆·賈斯尼,《蘇聯的社會化農業》,商務印書館,1965年,第25至26頁。 [4] 在1929年“大運動”之前,共耕社大約占60%的比重,見《蘇聯的社會化農業》,第323頁。 [5] 出處同上,第300頁。 [6] 《聯共(布)黨史》後來也遮遮掩掩地承認運動中存在着強制粗暴:“有許多黨工作人員......不問地方和時間條件怎樣,不問農民加入集體農莊的準備程度如何,而用人工方法勉強加速集體化。......當時暴露出違背集體農莊運動自願原則的事實。在好幾個區域裡,人們竟用對農民採取‘剝奪財產’、褫奪選舉權等等要挾手段強迫他們加入集體農莊的辦法來代替了自願原則。......在好幾個區域裡,人們竟用官僚主義的號令手段浮報集體農莊數目的辦法,用勉強誇大集體化百分數的辦法來代替了集體化方面的準備工作,來代替了耐心解釋黨在集體化方面政策基礎的工作。......在好幾個地方,人們不顧中央認定集體農莊運動基本環節是只把基本生產資料實行公有的農業勞動組合這種指示,公然魯莽從事地跳過勞動組合而徑直組織農業公社,把住房、自用奶牛、小牲畜及家禽等等實行公共化。......有幾個省區裡的領導工作人員因迷戀於集體化方面的初步成功,公然違背了中央關於集體化速度和期限的直接指令。”《聯共(布)黨史簡明教程》,第377至378頁。 [7] 沈志華,《新經濟政策與蘇聯農業社會化道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4年,第430至432頁。 [8] 《蘇聯的社會化農業》,第307、326至327頁。 [9] 出處同上,第32至34頁。 [10] 出處同上,第396頁。 [11] 例如,鄧子恢在1953年中央農村工作部成立不久時說,蘇聯農業集體化的時候,減產20%多,牲畜死亡一半(一千多萬頭),農村動盪,不能不抽調大批幹部下鄉。我們不能重犯這個錯誤。蘇聯集體化後幾年就有了大量的拖拉機,我們沒有這個條件,發生了這樣的問題就更受不了。見燕凌的“人民日報農業合作化宣傳始末(1950-1956)”,《人民日報史料選編》第14期,1989年,第12頁。 [12] 據筆者1993年6月採訪杜潤生時杜的回憶。 [13] 《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第183至186頁。 [14] 事實上,蘇聯1953年的糧食產量僅為8,250萬噸,低於沙俄時代最高水平的1913年的8,600萬噸,按人均產量計算則1953年比沙俄時代低19%。 [15] 薄一波,《若乾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上卷)》,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1年,北京,第363至364頁。 [16] 《劍橋中華人民共和國史》,第169至185頁;訂正的數字,如1953年的糧食增長率等,見《中國統計年鑑-1983》,中國統計出版社,1983年,第158頁。 [17] 出處同注[15],第471至472頁。 [18] 出處同注[15],第470至482頁。 [19] 《毛澤東的早年和晚年》,第315頁。 [20] 志華,《歷史的啟示》,華夏出版社,北京,1988年,第5、8章。 轉載《20世紀後半葉歷史解密》7 轉載《20世紀後半葉歷史解密》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