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四?)
中共必須解開的五大歷史謎團 中華人民共和國走過了六十五個年頭,正確總結跌宕起伏的歷史,可以為全面深化改革汲取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回顧六十五年走過的歷程,有五大歷史謎團尚待解開,它們是: (1)三年困難發生的原因及餓死的人數; (2)“9.13”事件的真相; (3)毛澤東為什麼發動“文化大革命”; (4)被譽為中國的良心和頭腦的兩位領導是如何被貶黜的; (5)應如何全面評價毛澤東。 (一)建國十年後,發生了延續三年的大饑荒。 五十三年過去了,但是對發生的原因和餓死的人數,官方至今也沒有確切的說法。薄一波《若乾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中央黨史研究室主任胡繩主編的《中國共產黨的七十年》和《中國共產黨歷史》第二卷(1949年—1978年)等文中披露,僅1960年一年全國總人口比上年減少1000萬,至於三年餓死多少人,沒有下文。可是國內外多數專家研究得出的結果都在三千萬以上。也有人撰文竭力反對上列數字。到底餓死了多少人?難道不應該給全國人民一個明確的交代嗎?如果說在當時不可能調查清楚,難道在有關領導已經相繼去世後,也調查不清嗎?生活在那個時代的老百姓還有很多人活在世上,只要在人口普查時加上這個內容,就完全可以查清,為什麼不做調查呢?總是蓋着捂着,不查清的原因究竟是什麼?總這樣拖下去,能消除國人的疑惑嗎?豈不是使疑團越滾越厚嗎? 長達三年全國範圍的大饑荒,究竟是如何發生的?最初委罪於天災。後來雖然不再強調天災了,認為“主要由於‘大躍進’和‘反右傾’的錯誤”,但是對產生“大躍進”和“反右傾”錯誤的思想政治根源卻沒有深入檢討。對幾千萬人被活活餓死這樣嚴重的事情,難道不該追查有關領導的責任嗎?有關領導不該向國人認罪道歉嗎?我國國土遼闊,天災年年有,但是東方不亮西方亮,荒了南方有北方。對連續三年大面積餓死人,主要領導不但不承擔責任,反而對提出“人相食,是要上書的”懷恨在心,必欲整死而後快。正因為對發生三年災荒的思想政治原因沒有深入檢討,對有關領導沒有追究責任,所以我國的“三農問題”至今也沒有能夠徹底解決。不檢討造成三年饑荒最深刻的思想政治根源,也是一個謎。三年大饑荒給國人生命和財產造成的損失遠遠超過“文革”,為什麼當政者對“文革”痛心疾首,對數千萬人被活活餓死卻輕描淡寫呢?這也是一個需要深思的迷。 (二) “九·一三”事件疑團重重,眾說紛紜。 事件起源於1970年8月召開的中共九屆二中全會。林彪在會上講話主張設國家主席,得到與會大多數人響應。林在會前曾把講話內容報告給毛,毛沒提出異議,沒想到在會上講了後卻引起毛的反感,林當然想不通,堅持不檢討。“文革”以來林的威望和勢力與日俱增,加上會上幾乎一面倒的形勢,引起毛的警覺和不快。但在處理方法上,這次與五九年廬山那次會議不同,考慮到林是毛自己欽定的接班人,並且已經寫入黨章,所以沒有把林等人定為反黨集團,在南巡講話中放出風來要做林的思想工作,讓他承認錯誤。可是林卻拒絕檢討,拒不承認錯誤。結果形成僵持局面,毛下不來台。正是在這種情況下,發生了“九·一三”事件。 對林坐機飛越國境摔死在溫度爾汗,究竟是出於林的自願,還是被騙被迫,說法不一。說林制定“571工程紀要”陰謀武裝起義,同林的身世和思想水平不相稱。林是身經百戰的元帥,僅靠自己的兒子及其幾個死黨,簡直是以卵擊石,自取滅亡。林會那麼魯莽嗎?叛國投敵,會毀了一世英名,林會那麼愚蠢嗎?況且林並不認為自己有什麼大錯,有什麼必要逃跑呢?從周總理向飛機喊話的內容來看,說明毛周也沒有把林當敵我矛盾對待。毛需要有個台階下,只要林做些檢討,就可以過關,然後再作適當處理,這場鬧劇就可以收場。從“九·一三”事件對毛的刺激來看,毛也不想把林置於死地,因為那樣的結果是毛自打嘴巴,對毛的形象也不利。對此,林也會心知肚明,沒必要叛國投敵。 對飛機越過國境失事的原因,其實並不難弄清,只要把黑匣子解密,就會真相大白。問題在於,為什麼不把黑匣子弄到手?是蘇聯不給,還是我們不索要?蘇聯有什麼理由不給?我們為什麼不索要?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才是謎中之謎。 (三)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的原因 發動“文革”究竟是為什麼?是道路之爭、路線之爭還是權力之爭?或者兼而有之?毛澤東拋開黨和國家,親自發動和領導“史無前例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使兩千多萬人死於非命,國民經濟瀕臨崩潰的邊緣。對這樣一場史無前例的大災難,把它定性為“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只是對那段歷史的描述,顯然並沒有揭示出毛澤東發動“文革”的真實原因和這場動亂的本質。究竟是“反革命集團”利用了毛,還是毛利用了“反革命集團”,或者是互相利用?他們的目的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毛澤東雖然領導全國人民“走俄國人的路”,在過渡時期總路線的指引下實現了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跑步進入了社會主義,但是他仍然認為:“總而言之,中國屬於社會主義國家。解放前跟資本主義差不多。現在還實行八級工資制,按勞分配,貨幣交換,這些跟舊社會沒有多少差別。所不同的是所有制變更了。”(關於理論問題的談話要點)毛鑑於蘇聯已經變修,復辟了資本主義,認為我國以劉少奇為首的領導層堅持走資本主義道路,自感大權在逐漸旁落,所以才決定親自發動和領導一場新的革命,意在把失去的權力奪回來,把無產階級專政下的革命進行到底。周總理一九六七年九月十八日在廣州駐軍幹部會議上,從五個方面歷數劉少奇走資本主義道路的言行,證明劉是一個死不改悔的“走資派”,實際上傳達了毛對劉的認識。毛認為只有把喪失的權力奪回來,才能防止資本主義復辟,繼續領導中國走社會主義道路。所以這場鬥爭既是道路之爭,也是權力之爭,但絕不是黨內路線之爭。但是,劉真的是想走資本主義道路嗎?還是根據毛澤東在《新民主主義論》和《論聯合政府》中關於中國革命分兩步走的指導思想,在資本主義發展到一定程度後再進行社會主義革命?毛為什麼拋開了原來的指導思想,反而置劉於死地? 但根本問題卻在於,在半封建半殖民落後的中國,能否在資本主義沒有得到充分發展,還沒有孕育新的更高的生產關係賴以產生的物質條件的情況下,就能夠“跳過”或“用法令取消自然的發展階段”?未來的新社會是應該從“生產的現成物質事實中發現出來”,還是應該“從頭腦中發明出來”?這本來是唯物史觀基本原理早已闡明了的,馬克思恩格斯對此也都有明確的論斷。然而不幸的是,列寧、斯大林和毛澤東卻不顧馬恩的諄諄告誡,對唯物史觀基本原理充耳不聞,硬是按自己的主觀想象,“用法令取消”和“跳過”資本主義這個必經的自然發展階段。結果是誤入唯心史觀的泥坑不能自拔。改革開放後“走自己的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經濟體制已經走上了資本主義道路,較之“走俄國人的路”真是冰火兩重天。究竟走哪條路才是邪路和正路,改革開放前後的社會實踐已經做出了結論。然而更不幸的是,至今仍有相當一部分人為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揚幡招魂,而當政者卻視而不見、充耳不聞。這究竟是為什麼?難道毛澤東堅持走主觀設想的社會主義道路就是正確的? (四)對毛澤東的一生應如何做出全面公正的評價? 毛澤東前秘書李銳說:“關於毛一生功罪,我說過三句話:革命有功,執政有錯,文革有罪。這當然是很籠統的說法。對於中國共產黨來說,毛一生做了兩件大事,奪取政權和執掌政權。”對毛澤東一生的功、錯、罪做了區分。 據老中宣部長陸定一的說法,毛做前一件大事,七分成績,三分錯誤;做後一件事,三分成績,七分錯誤。”對毛澤東掌權前後的成績和錯誤作了七三開和三七開,沒有說毛有罪過。在《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充分肯定了毛澤東的歷史功績,只是認為“在‘文化大革命’中犯了嚴重錯誤”。只是確認“文革”犯了嚴重錯誤,其他均予以肯定。 鄧小平於一九八六年七月,在北戴河中央政治局、中顧委聯席會議上,作過如下的發言:“作為共產黨人,不以馬克思主義對毛澤東作一生政治評價,我們是唯心的,是搞了中庸,是照顧到當時的政治環境,顧及到部分同志的思想認識和情緒。我們是錯的,這錯誤要由我們的一代來負責,主要由我來承擔。但要說明,我們是清醒的。毛澤東作為主席,集黨政軍大權於個人身上,政治生活不正常,黨內機制不能正常展開,我們都有責任……黨內對文化大革命結論的爭議基本沒有;但對毛的評價還是有爭議,這裡面有多種因素。再過十五年,要不二十年,對毛再作評價是必要的,時間成熟了。” 對此,陳雲提議:鄧小平同志的意見,作為一項建議性決議討論表決。出席聯席會議的政治局委員、中顧委常委、中央軍委委員共五十六人,表決結果:五十二票贊成,二票反對,二票棄權,通過。 承認上述決議對毛的評價是唯心的,也就是不符合歷史事實的,並且說明了理由和承擔了責任,建議十五年或二十年後再作評價,作為一項建設性決議以壓倒多數通過。 1976年6月15日,重病在身的毛澤東對華國鋒和當時也在場的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王海容等人說:“人生七十古來稀,我八十多歲了,人老總想後事,中國有句古話叫蓋棺論定,我雖未蓋棺也快了,總可以定論吧!我一生幹了兩件事,一是與蔣介石鬥了那麼幾十年,把他趕到那麼幾個海島上去了,抗戰八年,把日本人請回老家去了。對這些事持異議的人不多,只有那麼幾個人,在我耳邊嘰嘰喳喳。無非是讓我及早收回那幾個海島罷了。另一件事你們都知道,就是發動‘文化大革命’。這件事擁護的人不多,反對的人不少。這兩件事沒有完,這筆遺產得交給下一代,怎麼交?和平交不成就動盪中交,搞不好就得血雨腥風了,你們怎麼辦?只有天知道。”對“文革”前十七年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未予肯定。 綜合上列評價, 第一,對毛在建國前革命鬥爭中的功勞都予以肯定; 第二,對毛親自發動和領導十年大動亂,除毛自己外,都持否定態度; 第三,對毛一生是否有罪,看法不一:官方只說毛有錯,沒有說有罪,有人認為毛不但有錯,同時也有罪; 第四,無論是官方還是個人,都沒有追究毛在餓死數千萬人上的過錯或罪過; 第五,對前十七年評價不一:毛本人沒有把在兩個總路線指引下進行的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作為他的一大功績,黨中央對那段歷史基本上持肯定態度,有人認為毛在那段歷史中有錯誤; 第六,十五年或二十年後再作評價的建設性決議,時限已過,至今已過去二十八年,不知由於什麼原因還沒有重新評價。這也是一個待解的迷團。 人民有知情權。對不同級別的秘密檔案應該規定時限,過了時限就應解密,讓人民知道真相,共同總結歷史經驗和教訓。我國有這方面的法律嗎?建國六十多年了,對三四十年前和半個多世紀前的歷史真相為什麼還要捂着蓋着?公開在國人面前,見見陽光,有什麼可怕的呢?遲遲不公開歷史檔案,也是一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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